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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物流通平台

  1. 請財物釋出單位將財物交流資料表下載並填妥各項資料後,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總務處保管組賴先生(分機:13502 信箱: feng@mail.nptu.edu.tw)上傳至網頁公告。
  2. 如有其他單位需領用財物交流平台公告內之財物,請逕洽該財物保管人,並依財物移轉規定辦理移轉事宜。
  3. 財物之拆運、修護及組裝等相關費用,由需用單位與釋出單位協商之。

 財物流通資料表(範例) odt

 財物流通資料表(範例) doc